黎智英案|辯方指若不准重召張劍虹或造成不公 法庭周四下決定

撰文:安梓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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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,審訊今(14日)踏入第76天,辯方想重召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,以便呈上有關壹傳媒內部「飯盒會」的紀錄。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,控方口供從沒提及「飯盒會」會使用到工作平台「Slack」做紀錄,指張作供期間,辯方未獲得該些紀錄,未能就此提問,若法庭不許重召張,或會導致黎無法獲得公平審訊;主控官則指,控方亦無該些紀錄,認為只要證據足以證明控罪元素,便盡了檢控責任。法官押後周四(16日)早上裁定,控方透露應辯方要求會傳召5名警員作供。

辯方指黎智英已被還柙數年,接觸不到電子產品。

指黎無法接觸電子產品

辯方早前已就申請提交書面陳詞,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庭上作口頭補充說,控方證人口供從沒提及「飯盒會」會使用工作平台「Slack」作會議紀錄,辯方只能參考控方提供的資料,又指黎智英至今已被還押數年,無法接觸電子產品。

官稱不能把責任推給控方

法官杜麗冰指,辯方盤問張劍虹時,已提到黎開「飯盒會」之前,會在「Slack」設聊天群組,認為辯方向黎取指示時已知紀錄的事;法官李素蘭亦說,沒有證據顯示控方知道「Slack」紀錄的存在,認為辯方不能將責任推在控方。

質疑辯方大團隊不會見林不見樹

杜官又指,「飯盒會」是本案重要部份,期望辯方會注意到「Slack」紀錄;彭回應指,辯方並非要指責任何人,控方不知「Slack」紀錄,但辯方同樣不知,本案涉及大量文件,團隊很容易會「見林不見樹」。杜官卻指辯方團隊如此龐大,認為他們不會「見林不見樹」。

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一再強調未能傳召張劍虹,以呈堂相關的紀錄,會對辯方造成不公。(盧翊銘攝)

官追問如何導致不公

法官李運騰問到,倘若法庭不准重召張,如何導致不公?彭稱若不許他們呈堂「Slack」的紀錄,便會影響審訊公平性。法官李運騰再問,如果傳召提供紀錄的人,即黎的女兒又如何;彭認為不能假定法庭已會否決是此申請。

辯方指態度散慢非拒絕的原因

杜官指辯方需要提供合理原因,法庭不能只考慮辯方獲得公平審訊,亦要顧及控方。彭反問若准紀錄呈堂,如何導致控方不公,又指控方形容這申請是「策略性計謀」,承認辯方或許態度「散漫(slack)」,但這不是法庭拒絕的原因。

控方強調無掌握相關紀錄

主控官周天行回應指,辯方大可在傳召張前向控方提交紀錄,但辯方沒有這樣做,這對控方不公。周又指,調查部門有其權限,只要控方的證據足夠證明控罪元素,已是盡了檢控責任,重申控方無掌握相關紀錄才無提供給辯方。

4名被告:黎智英(76歲)、蘋果日報有限公司、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,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。

案件編號:HCCC 51/2022